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66.此外,我还看到他们在这个星球上的居所。这些居所是长长的矮房子,照着所划分房间的数量而在两侧各有窗户。屋顶呈拱形,尽头两边各有一扇门。他们说,这些房屋是用泥土建的,屋顶铺有草皮。窗户是用草线制成的,这些草钱被编织起来,以便光能照进来。我还看到一些孩子。他们说,他们的邻居来拜访他们,尤其为了自己的孩子,以便这些孩子能与其他孩子在其父母的视线和看顾之下做伴。田地也出现了,它们因庄稼快要成熟了而正在发白。我还被指示这种庄稼的种子或谷粒,它们类似中国的小麦。我们又看到由这种谷粒做成的面包,尺寸很小,呈四方形。那里也有长满青草的平原,里面有鲜花,以及果实像石榴的树木;灌木也有,但不是葡萄树,所结的浆果可以酿酒。
9193.“那人必要灭绝”表被逐出。这从“灭绝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灭绝”当论及那些处于邪恶所生虚假的敬拜之人时,是指被逐出,也就是从教会被逐出。将这些虚假从教会逐出,从而把它们根除,由“灭绝”来表示,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:
有些匪类从你们中间出来,催促本城的居民,说,我们去侍奉你们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。若果然是真,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你们中间,你必要用剑刃击杀那城里的居民,把城里所有的,连牲畜都用剑刃灭绝。你从那城里所夺的一切都要一起带到街道中间,用火将城和其内所夺一切,整个城都在耶和华你神面前焚烧,那城就永为荒堆,不可再建造。那当灭绝的物连一点都不可粘你的手。(申命记13:12-17)
“灭绝的物”就表示邪恶所生的虚假,这一点从这些经文在内义上的细节明显看出来。“要被灭绝的城”是指教义,在此是指虚假教义(参看2712, 2943, 3216节);“要击杀人和牲畜所用的剑刃”是指与邪恶所生的虚假争战并摧毁它的真理(2799, 4499, 7102, 8294节);“所夺之物要被一起带到中间的街道”是指教义的真理,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教义的虚假(2336节);“要将所夺之物与城一起焚烧的火”是指自我之爱的邪恶(1297, 2446, 5071, 5215, 6314, 6832, 7324节)。由此明显可知,这种“灭绝”表示从教会逐出并根除。因此,经上还吩咐说,迦南地的列族要被“灭绝”(申命记7:2, 24-26)。因为这些民族以前曾在那地建立教会,这也为何他们有祭坛,还献祭(3686, 4447, 4454, 4516, 4517, 5136, 6306, 6516, 8054节)。但当他们将代表性敬拜,就是古教会的敬拜,转变为偶像崇拜,并由此歪曲真理、玷污良善(8317节)时,经上命令不仅人,而且连城和城里所有的都要灭绝。
发出这命令的原因是,那里的一切都代表邪恶所生的虚假。城本身代表实际的虚假教义;牲畜代表邪恶的情感;金银代表他们的邪恶和虚假;其它一切事物也一样。古教会敬拜的主要特征就是以一个人的形式敬拜神,也就是敬拜主。但当他们从良善转向邪恶时,就开始敬拜用来代表祂的实际物体,如日月星辰,以及亚舍拉(groves),柱子和各种偶像形式的神。因此,他们敬拜脱离内在之物的外在之物,如当内在人被关闭时的情形。关闭内在人的,是邪恶的生活;因为主通过良善流入,并打开内在人;因此,关闭这内在人的,是邪恶。一旦内在人被关闭,真理就转变为虚假;它们保留下来,也只是服务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邪恶。内在敬拜主要在于承认主是独一神,承认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祂,或说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源头。在教会中,那些不承认祂的人不可能处于良善,因而也不可能处于真理;承认祂的人是那些拥有真理,同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,而不是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(8878节)。承认并敬拜主就是照祂的诫命生活,也就是过一种信与仁的生活(参看8252-8257节)。信之生活在于出于顺服遵行诫命,仁之生活在于出于爱遵行诫命。
3246.“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”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,或说有分配的地方。这从“众妾的儿子们”和“礼物”的含义,以及“亚伯拉罕”的代表清楚可知:“众妾的儿子们”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;“亚伯拉罕”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,所以“亚伯拉罕所拥有的”表示他们,即属灵人,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;亚伯拉罕给他们的“礼物”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,或分配的地方。
前面几个地方(如3235节等)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,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,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,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。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,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。换句话说,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,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。事实上,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,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,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。因此,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,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。论到真理,他们只说“是的,是这样”,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:
你们的话,是就是是,不是就是不是;若再多说,就是出于邪恶。(马太福音5:37)
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,或说是该约的后代,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。相反,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。因此,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。即便如此,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,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,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(对此,参看1832节)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“妾的儿子”,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,以及稍后(25:12-18)提到的夏甲的子孙。
在以前的年代,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,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,还可以纳一个小妾。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;在这种情况下,这妾被称为他的“女人”,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。例如,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(创世记16:3),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(创世记30:4),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(创世记30:9)。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“女人”,但在别处被称为“妾”。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,辟拉在创世记35:22被称为妾,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:32被称为妾。
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,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,而且他们的后代,如基甸(士师记8:31)、扫罗(撒母耳记下3:7)、大卫(撒母耳记下5:13; 15:16)和所罗门(列王纪上11:3)也是这样。他们被允许这样做,是为了代表的缘故;也就是说,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,妾代表属灵教会。他们被允许这样做,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:他们没有婚姻之爱;因此,对他们来说,婚姻不是婚姻,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。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,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;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,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。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,并处于内在事物,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。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,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。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,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(2661, 2716, 2833, 2834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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